“不准接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的各种劳务和商品,不准索要收受任何形式回扣和礼品礼金……”在节前廉政谈话会上,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负责人宣读了中心工作人员与结算方交往过程中“十不准”规定。

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展节前廉政谈话
敲敲警钟、扯扯耳朵,为防止节前可能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问题的反弹,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紧抓重大节日和重要岗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与中心分管领导共同对与会的中心全体成员作了一次节前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重点强调要处理好“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三对关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确保清廉过佳节。

桃花镇纪委在节前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
“中秋将至,桃花镇纪委提醒您,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用公款吃喝、旅游,不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中秋节前,桃花镇纪委通过短信平台给全镇党员干部发送了一条温馨提醒短信,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
手机短信、廉政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多途径、多形式地向党员干部发送节日提醒,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紧绷纪律红线,严防“四风”问题。

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在节前进行专项检查
查阅会计凭证、谈话问询、查看派车记录……除了加强节前预防教育外,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启动了“三公经费、工会疗休养、党建活动经费”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安排了授权监督单位机关本级和部分下属单位、托管国企共9家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违规聚会宴请、公车私用和其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如既往提前谋划部署,强化提醒教育、监督检查,为党员干部拉起廉洁自律‘警戒线’。”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
中秋节期间是“四风”和节日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区纪委监委通过抓好节点、抓住重点、紧盯新特点,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手软,形成强有力震慑。”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