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得以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用公款为他人支付旅游费用;二是要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额度和内容;三是社区(村)干部外出严格执行《舟山市渔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规定》相关要求,活动方案及经费开支计划严格履行“五议两公开”程序;四是在外要注重公务人员自身形象,严格自律;五是加强团队成员安全教育。”这是东港街道纪工委要求外出活动组织负责人作出的廉洁安全承诺,也是对党员干部离开本岛活动划出的纪律“红线”。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要求,东港街道纪工委对《赴岛外活动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调整,增加了廉洁安全承诺,明确了相关财务报账要求内容。赴岛外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确定的行程和时间安排,按照公务出差的食宿标准,以差旅费形式进行财务报销,严禁借外出学习考察到风景旅游区游览。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外出活动需经社区(村)联系领导、业务分管领导、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审批完成,交纪工委备案后方可实行。
“通过对《东港街道社区(村)、基层党组织赴岛外活动报告表》的内容进行更新,我们划出了一目了然的‘监督圈’,使监督更加有针对性,使被监督人员做到心中有‘红线’,言行不‘出圈’。”东港街道纪工委书记龚婧恒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