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集体决策事项仅见提交及讨论过程,未形成决议;会议记录同一记录人却出现不同笔迹、讨论事项仅记录过程而无明确结论;公务车辆定点洗车存在廉政风险……请及时进行情况核实和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建议书送达后2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近日,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向某授权监督单位党组发出一份“辣味十足”的廉情建议书,聚焦检查出来的6处突出问题提出精准的建议。
“收到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发出的廉情建议书后, 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从制度建设入手,对廉情建议书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我们会认真剖析原因,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整改。”收到廉情建议书的授权监督单位党组书记表示。
驻区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顾飞波介绍,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从专项检查入手,提出廉情建议,确保每条建议都指向精准,便于授权监督单位整改。同时注重靶向治疗,深化标本兼治,形成整改闭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问题导向, 以书面建议、口头告知、个别约谈‘组合出击’,确保提醒有据、督责有力,推动授权监督单位‘当事当改’。”
自派驻改革以来,普陀区纪委监委在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廉情建议书的监督提醒作用,针对被建议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到位、干部法纪教育及日常监督不严、相关管理存在制度漏洞、制度执行缺乏刚性等方面的问题,列清单、析原因、提建议,并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就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充分发挥‘驻’的优势下沉触地检查,廉情建议抓‘早’抓‘小’,整改成果求‘实’求‘效’。”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为防止廉情建议书“石沉大海”,对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人盯事”、“人盯人”、“回头查”的方式实行监督的“再监督”,形成检查发现-廉情建议-落实整改“闭环”,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做细“监督大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