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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强化警示作用,区纪委监委决定对7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党纪处分或建议组织调整……”在今年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干部履职不力的问题,严重影响全市创城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普陀区纪委监委及时作出相应处分或调整,进一步压实了创建的主体责任。
“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的顽疾,‘深入一线、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无疑是一剂良方。”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在创城迎检期间,区纪委监委通过深入点位一线,检查了相关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情况,共计开展集中巡查10次,出动检查人员26组92人次,检查重点点位200余个,提出相关意见建议63条,有力地保障了履职到位。
严查创城工作履职不力只是普陀区参与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按照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及省委、市委、区委统一安排,今年以来,普陀区纪委监委积极参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惩治与关爱相结合,推动全区广大干部为开放活力幸福普陀建设认真履职尽责、不懈努力奋斗。
向不担当不作为者“亮剑”,肩负着组织的重托,更承载群众的期待。扶贫、民生工作离群众最近,群众对于这一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最为关注。普陀区果木专业合作社于2016—2018年间以低收入渔农民从事种植劳务、打杂等名义,申报并获得财政扶贫资金40.5万元。该社通过套取其中的23.47万元用于了社员外出旅游、福利发放等支出。
“上述行为构成了骗取财政扶贫资金的违法行为和事实,鉴于其已退缴涉案资金,区财政局对该社及其负责人分别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落实再监督职责,及时跟进处置。” 展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因为对理解把握扶贫补助政策不准确、工作态度不严谨、审核把关不严、调查核实不细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分管领导和区属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据悉,主题教育期间,普陀区纪委监委还分别对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审核把关工作不及时、不深入问题,向已死亡残疾人继续发放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问题进行了深入核实,已对负有责任的21名负责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批评诫勉、督促纠正,责令追回资金7.26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向不担当不作为者“亮剑”,就是为干净担当者撑腰鼓劲。普陀区纪委监委还严查基层公权力腐败问题,杜绝“有权就任性”。“如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服务部一些工作人员接受水产经营者、水产品运输者等服务对象的吃请、送礼,从而在管理门岗收费过程中,擅自少收、免收车辆装货交易服务费和停车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损害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情节轻重,区纪委监委对该部门涉事的几名工作人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扣发奖金、免职、开除党籍并建议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同时,及时跟进问责处置,对工作失职失察的分管交易服务部领导人员予以政务记过处分,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
在严查严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同时,普陀区纪委监委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开展“关爱回访”活动。根据“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由于所犯错误不同,成立了专门的回访小组,研究制定个性化回访关爱方案,做到区别对待、因人而异,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并给予帮助和教育提醒,着力实现思想转化引导,保证一对一回访扎实有效。通过回访,被回访的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使他们发自内心地振奋精神,更加积极向上地工作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