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有关补助政策你通过什么渠道知道的?工作人员联系你的时候把政策讲解清楚了吗?2月份至今种植的速生类蔬菜申报补助的亩数、品种与实际是否相符?”近日,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东港街道的6户蔬菜大户进行随机走访。
据了解,为确保疫情期间叶菜类蔬菜保供生产,普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速生叶菜类应急生产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集中种植速生叶菜类面积在5亩及以上且每亩产量在1000公斤以上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其他主体,在2月1日至3月20日种植早熟五号、小青菜等叶菜类蔬菜在本市范围内供应的,可享受每亩800元(含本岛片市补每亩400元)的补助。
自文件下发后,普陀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将文件分享到微信“普陀蔬菜大户群”,并通过“三联三送三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同时联系各乡镇、街道做好符合条件的生产主体种植面积、蔬菜品种的申报登记。目前全区共有18户生产主体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将开展两次核查,对符合标准的予以补助。初次核查时间安排为3月16日起,主要查看农产品记录本的登记内容,现场实地查看种植品种,测算种植面积。经核查,东港街道申报的6户中3名蔬菜大户的种植面积、种植品种与申报的内容相符。4月底将安排复查,进而统计好最终的种植面积,落实相应的补助。
“多亏了工作人员通知我们,我们才能及时申报,要交什么材料也都列给我们了!”一农户对纪检监察干部说道。对于此次补助,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事前就对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包括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关疫情期间速生叶菜类应急生产财政补助流程,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等,该纪检监察组还通过听取介绍、翻阅文件、现场询问等举措,确保补助资金实实在在发到农户手中。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联合督查、协作监督等方式持续性督查民生资金补助情况,切实防范审核监督把关不严不细导致的失职、渎职风险,有力护航涉农涉渔补助资金安全。”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