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案件办理下来,我对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程序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类似违纪案件要收集哪些证据、每种证据种类要符合哪些形式要件等都有了直观的体会。” 刚转岗至纪检监察岗位不久的原财务人员小周深有感触。
据了解,自去年5月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普陀区纪委监委针对部分派驻机构“人员新”、“业务生”的工作实际,立足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通过靠前指导、全面审核、“一对一”跟踪辅导等方式,以审核的具体个案为“蓝本”,以案代培、实战传授,提升派驻机构干部的案件办理能力,促进派驻机构案件查办质量。
“夏主任,我们组最近要对史某涉嫌违反工作纪律一案进行立案审查,你们可不可以帮我们指导指导。”根据派驻机构的需求,业务科室靠前指导,在案件审查调查期间就取证方向、证据制作、案件定性等方面向派驻机构提供业务咨询和意见建议。“在案件审查调查阶段,我们会根据个案实际提前进行一些‘书面审理’,主要针对谈话笔录是否签名捺印、书证是否注明出处、调取手续是否完备等,既促进瑕疵证据快速完善、后期审理工作事半功倍,也有助于‘办案新手’加强精进。”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
处分决定书违纪事实表述是否精准?新旧条款引用是否准确?在案件移送审理后,针对部分派驻机构存在的因办案经验不足导致的办案流程不熟悉、违纪构成要件把握不准等问题,在依据“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案件审核的同时,案件审理室通过“一对一”跟踪、“手把手”帮带,精准指导案件后续处置、处分宣布、执行等工作,既与派驻机构共同保证了案件质量和文书规范,也促使承办人员在个案审核中得到快速成长。
下一步,根据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普陀区纪委监委将选派各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到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交流锻炼,通过“实战”练兵,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为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夯实基础。 |